谁将成为状元秀?罗斯还是比斯利?By Aran Smith
去年有关格雷格-奥登和凯文-杜兰特的争论从赛季中段就开始了,并且成为了当年最热烈的话题,直到选秀当晚开拓者最终用第一顺位选走了来自俄亥俄州的大个子

德里克-罗斯
今年的选秀又一次引发了有关状元的争论:德里克-罗斯还是迈克尔-比斯利?
传统的选秀观念在面临抉择时总是根据身高个头选择,但是现在的NBA更青睐与控球后卫甚至小前锋。
在看了2006年6月在拉斯维加斯进行的两场比赛之后,他的天赋显而易见。加之围绕梅奥展开了大肆宣传,使得他一跃成为NBA08选秀网上模拟选秀中的前两位
比斯利不仅成为了这个国家大学篮球最具统治力的球员(场均26分12板),并且是最好的菜鸟球员。他的个人数据直逼去年的年度最佳球员杜兰特,而且从赛季初开始,他被认为是大热门。然而有趣的是,在NCAA锦标赛中,罗斯更加引人注目,率领孟菲斯老虎队一路杀入决赛,只因为几个罚球而与冠军失之交臂。
说到NBA球探,看起来已经提前放弃本赛季的热火将决定他们两个谁会成为状元秀。一些人仍然更喜欢比斯利,而其他人则更青睐罗斯。但有一件事是明确的,在选完前两位新秀后会有重大的落差。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位球员的利弊。
迈克尔-比斯利支持的理由:比斯利有希望成为场均25分10板的球员,他绝对是场上最具威胁的球员。他令人难以置信的身体控制力让他能够轻松进入禁区并且完成各种动作。他柔和的手感让他在外线也能轻松得分。比斯利丰富的进攻手段极大地增强了其攻击力。
比斯利完美地结合了灵活和力量。他经常在失去位置的情况下抓下篮板,18岁的他有着成人的强壮身体,并且不惧怕身体对抗。
强制某些像比斯利一样优秀的球员读两年大学后才能进入NBA(NBA着眼于未来的一项规定)将是荒谬的。他已经是NBA级别了,他能够做到今年杜兰特在西雅图做的一切,而且效率会更高。
反对的理由:不守常规的比斯利来到了曼哈顿,堪萨斯。尽管上大学后成熟了很多,但比起罗斯来还是显得不够稳定。对于一个拥有如此天赋的球员,是什么让他没有回橡树山高中继续高中联赛呢?
比起胜利,比斯利更关心的是个人数据和荣誉吗?选择来到堪萨斯州立大学而不是北卡、康涅狄格州大或堪萨斯大学,从中能看出比斯利选择了一支适合发挥其个人能力的队伍而不是一支有实力拿冠军的球队。
在场上体力充沛的根本原因是比斯利消极的防守态度。很多球探认为比斯利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德里克-科尔曼。尽管这不是件糟糕的事情(有5个赛季曾打出场均20分10板的数据),科尔曼被认为是浪费自己的天赋的典型。他似乎很享受NBA的生活而不是通过竞争和努力争夺总冠军。值得担心的是,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比斯利可能只是一个跳投手,而不能总分利用其身体条件。
比斯利在NBA中的位置同样将是个问题。是打3号位还是4号位?这取决于你的要求。尽管他有和大前锋抢篮板球的能力并且能在外线开火,他仍然是小号的小前锋:6尺9寸,235磅,缺少小前锋灵活的脚步。这个问题不大,但的确值得考虑。
德里克-罗斯支持的理由:作为组织后卫,罗斯将会控制着球,他已经展示了组织的才能并且使身边的队友变得更好。他的速度和运动天赋使得他在球场两端都占尽优势。当比斯利在防守端消极的应付时,罗斯已经展示出了超强的防守能力,特别是在和达伦-科林森以及奥古斯丁对位的时候,他将对手防得死死的。在大学赛场上罗斯的表演堪称伟大,他能让队友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潜力。
随着犹他爵士和新奥尔良黄蜂在选走了德隆威廉姆斯和克里斯保罗之后取得的巨大成功,控位的价值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他们两个被认为是当今联盟中最有价值的十位球员之一,罗斯有能力做得和他们一样好。
一名球探曾告诉我:“毫无疑问的,罗斯是更快的基德,实际上他投篮更准。”凭着绝对的速度优势和个人能力,罗斯把巨大的压力都推向了对手这边。他有着开阔的视野和及时到位的传球,几乎没人能防住他。他像帕克一样摆脱对手冲入对方禁区,不要忘记他有6尺3寸的身高,并且能够扣篮。
反对的理由:罗斯只有6尺3寸而不是比斯利的6尺9寸。个子越高,在场上发挥的作用越大,至少逻辑上我们是这么认为的。近几年大部分总冠军队伍的核心都是6尺9寸及以上的(魔术师约翰逊、大鸟伯德、哈基姆奥拉朱旺、沙克奥尼尔、邓肯),而仅有乔丹、伊赛亚、韦德是例外。
罗斯不是一个果断的射手,经常在关键时刻分球给队友。尽管在NCAA决赛的最后5分钟里有一次精彩得分,使得球队领先对手9分,他仍需练习跳投以扩大攻击范围。随着赛程的推进,罗斯取得了进步,但仍不足以成为像比斯利一样稳定的得分点。
如此接近冠军却又失之交臂,这将会成为罗斯一生的阴影吗?就像克里斯-韦伯?不会,韦伯后期低迷是因为受伤的原因,更何况,罗斯只有爱吃糖果的坏习惯而不像韦伯过着糜烂的生活。
我的选择:德里克-罗斯。如果想要让球队更接近总冠军的话,那毫无疑问我会选择罗斯。个人决定比赛和提高全队实力哪个价值更高显而易见。罗斯还能带来防守上的提高,而比斯利则是消极地防守,显然罗斯带给球队的贡献更大。如此多的NBA球队在赛场上像无头苍蝇一样被打得找不到北。如果拥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组织后卫,就像威廉姆斯或者保罗,你才算是拥有了一支团队。在带领球队获得史上最佳的56场胜利之后,保罗成为了MVP的有力竞争者,罗斯有机会做得和保罗一样好,甚至更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