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宣佈更改部份規則
朱彥碩的籃球Blog
2010年生效新規則包括
(對於FIBA組織的高級別的賽事,如奧運會,世錦賽以及U19和U17的世界錦標賽等賽事,以下新規則將會在2010年10月1日生效;對於FIBA組織的一般級別的賽事,如各國的籃球聯賽,以下新規則將會在2012年10月1日生效。)
●球場的禁區(三秒區)將會由梯形改成長方形。
●三分線的距離將會從6.25公尺增加到6.75公尺。(NBA是23呎9吋,合於公制是7.239公尺)
●場外的球隊區,從球場的底線算起,往技術代表區的方向,長度應為8.325公尺。(也就是從球場的底線到三分線頂弧的長度)
●在比賽的最後兩分鐘和加時賽中,叫暫停的球隊可以擁有後場球權,暫停後不用在從場外的中線附近發球,而是在技術代表區的對面指定的發球區發界外球。
●以籃框在地板上的中心點為原點,以1.25公尺為半徑,劃出一個半圓,這個區域為合理衝撞區,在這個區域只有阻擋犯規,沒有帶球撞人。(也就是NBA的「合法衝撞」區)
●當比賽被中斷時,如果24秒計時器上的剩餘時間多於14秒(包括14秒),那麼計時器上的時間將不做調整;反之如果時間少於13秒(包括13秒),那麼24秒計時器上的剩餘時間將會被調整到14秒。(之前只有犯規情況才回歸14秒的樣子)
在奧運會結束前這些規定並沒有開始實施,對9月份舉行的亞青賽也沒有影響。對SBL、HBL等國內一些聯賽賽事有沒有影響?我們看到上面最遲實施的時間也是在2012以後再說。不過如果要順應國際潮流,2010年就可以開始動作了。
最引人注意的是,FIBA將於2010年以後延長三分線、增加合法衝撞區以及把禁區從梯形變成長方形,這些改變被認為是FIBA向NBA靠攏的一些規定,但FIBA否認這是為了「美國隊」的適應而做出的改變。
我倒希望,有沒有教練或是裁判,願意對這三分線延長以及禁區改變做出一些對台灣未來在國際賽上走勢的看法。未來投三分球會更難了,但某種程度上來看,會不會改變一下我們現在的濫投外線的風氣?
朱彥碩